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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云南白药牙膏涉嫌虚假宣传 一审被驳回

发布时间: 2019-04-25 21:16:41 来源: 未知 作者: 佚名
刘高律师称,2018年10月22日,他因为上一支牙膏用完,到益丰大药房长沙双拥路分店购买了云南白药薄荷清爽型牙膏一支,价格26.8元。

因认为云南白药牙膏所称的“活性成分”等涉嫌虚假宣传,湖南长沙律师刘高将云南白药集团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云南白药公司停止有关“云南白药牙膏富含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出血”的虚假宣传,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致歉。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5日获悉,日前,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刘高律师的诉求。

云南白药牙膏被曝含“氨甲环酸”

2018年10月,有网民发文称,逛超市时发现云南白药牙膏盒上的成分表中有血液科医生常用的止血的处方药氨甲环酸,云南白药牙膏止血功效的成分及安全性随后受到网友质疑。后云南白药集团就“云南白药牙膏的成分表中含有西药成分氨甲环酸”事件发布公告称,云南白药牙膏组合使用的所有成分均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通用规定,无违法添加成分,更未使用禁用成分,氨甲环酸是广泛运用于功效牙膏中的一种常见成分,目前国内外多种功效牙膏都使用了该成分。

刘高律师称,2018年10月22日,他因为上一支牙膏用完,到益丰大药房长沙双拥路分店购买了云南白药薄荷清爽型牙膏一支,价格26.8元。他随后看到云南白药集团发布的公告,经过他进一步了解才得知,氨甲环酸又名凝血酸,是一款具有促凝血功能的血液系统用药,系处方药、化学药品。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同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库“中药提取物备案公示”中,并无所谓的“云南白药提取物”或“云南白药活性成分”。

律师认为云南白药涉嫌虚假宣传提起诉讼

后刘高将云南白药集团和他售卖云南白药牙膏的门店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云南白药公司立即停止有关“云南白药牙膏富含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出血”的虚假宣传;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并向全国消费者致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3.15元;益丰大药房长沙双拥路分店向他退还人民币26.8元。

2019年1月24日上午,该案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当时的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氨甲环酸是不是处方药,中外云南白药药膏成分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庭审中,云南白药公司称,“云南白药活性成分”与“云南白药提取物”为同一概念,不是专业术语,也不是标准原料名称,而是通过云南白药提取的物质,是宣传术语。

一审宣判 法院驳回起诉

4月25日,北青报记者获悉,4月20日,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刘高律师的诉求。

长沙开福区法院认为,云南白药公司以“云南白药的新应用”为名取得了发明专利权,证实“云南白药提取物”或“云南白药活性”成分真实存在,四川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等的研究报告均证实云南白药牙膏中的云南白药活性成本及使用云南白药牙膏对抑制急性炎症反应等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因此,云南白药公司没有作出夸大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法院认为,作为处方药的“氨甲环酸”与用于牙膏的“氨甲环酸”不能等同,使用量和使用目的不同,《牙膏用料规范》没有将“氨甲环酸”列入禁用范围。涉案牙膏产品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为合格产品。

法院最终一审驳回了刘高的全部诉求。对这个结果,刘高表示,他将考虑一下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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