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李京蔚) 投资有风险,不能全看脸。日前有媒体曝出邀请黄晓明投资并代言的快鹿集团P2P新媒体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到期未能按时支付客户投资款项,导致黄晓明微博被讨债团攻陷,微博还出现热门话题“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
黄晓明工作室第一时间发出声明:“除‘贷你圆梦’项目外,与‘东虹桥金融在线或其关联公司’无任何投资或合伙关系。”从东虹桥金融在线的企业注册信息看,黄晓明不是显性合伙人。而据去年9月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要负连带责任。
无独有偶。由任泉、黄晓明、李冰冰、章子怡、黄渤共同出资创建的明星风险投资基金Star VC,也被曝面临注册办公地址无法联系、至今没有备案产品,以及唯一公开的高管任泉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问题。截至记者发稿,任泉方面对媒体口径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