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先生系外地人,在市内某餐馆打工。今年春节前,因家中有事,他向店老板请假,老板要求他过完节就回来。春节后,因家中事情未处理完,万先生打电话给老板,希望多请几天假,但老板不同意。之后,他又给老板发短信,恳请老板批假,老板没有回复。
2月底,万先生回攀后要求老板结算400元工资。老板表示,万先生没有事先请假,应当旷工处理,扣除400元工资。双方为此争执起来,店老板打了万先生一耳光。
最终,在临江路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老板为万先生结算了200元工资,赔付100元检查费,并向其赔礼道歉。(来源:攀枝花晚报 刘丹丹 记者 程桂英)